关于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

2026-11-04 18:51

**关于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**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、党委网信办、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厅(局)、通信管理局、公安厅(局)、司法厅(局)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金融监管局、广播电视局、老龄办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党委网信办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局、金融监管局、老龄办: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着力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决定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,聚焦防范治理易发高发涉老诈骗,坚持精准宣传、全域覆盖、技术赋能、法治保障,坚持宣传教育与网络治理、行政监管、司法保障相结合,着力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,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老诈骗违法犯罪发生,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。二、主要任务(一)突出重点内容,提升宣传教育质效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,广泛宣传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。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重要法律法规、规划政策、项目活动等宣传解读,加大对各地、各有关部门在防范打击涉老诈骗方面经验成效的正面宣传力度。深入开展营养保健、医疗卫生、养老服务、养老金融、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产品、服务和技术的科普宣传,提升老年人科学认知水平,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。梳理揭示银发消费、私域直播、金融理财等领域存在的常见诈骗手法套路,加强风险预警提示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确保宣传内容客观真实、准确权威,防范化解风险隐患。(二)创新方式载体,构建宣传教育全域矩阵。综合运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公共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、手机移动端等新媒体,持续扩大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覆盖面。建立宣传教育资料库,组织编写老年人防诈骗读本,策划推出一批通俗易懂的口号、标语、海报等宣传素材,创作发布一批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、案例评述、情景短剧、短视频等宣传作品。鼓励支持广电媒体、网站平台、应用程序开设银龄专栏专区,加大涉老反诈作品制作投放力度。依托城乡社区、养老服务机构、老年大学、涉老社会组织等,广泛开展沉浸式、互动式、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,推动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单位、进机构、进家庭。结合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“敬老月”、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、“全民反诈在行动”集中宣传月、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、金融教育宣传周、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重要节点,组织开展主题宣讲、展览展示、知识竞赛等专题活动,让识骗防骗理念深入人心。(三)坚持分类施策,促进宣传教育精准适配。将识骗防骗宣传教育纳入老年教育课程内容。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中加强识骗防骗知识普及。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,广泛开展“智慧助老”公益活动,加强适老数字资源供给和反诈技能培训,提高老年人数字素养和防骗能力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,做好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宣传教育。鼓励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面向本单位、本系统、本行业离退休人员开展专题宣传教育。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,将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融入业务推广、客户服务、投资者教育等环节,增强老年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。(四)加强源头防范,推进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。网信部门要加强面向老年人的生成式人工 来源:中国老龄协会